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燕山大学桥牌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体育社团,是由热爱桥牌运动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代表燕山大学参加省市高校桥牌协会举办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二条 燕山大学桥协的宗旨:团结广大桥牌爱好者以及关心、支持这一项目的教职工,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普及和发展燕山大学的桥牌运动,提高桥牌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会 员
第三条 入会条件:凡燕山大学在册正式教职工,热爱桥牌运动,并具有一定的桥牌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燕山大学桥协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燕山大学桥牌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燕山大学桥牌协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燕山大学桥协组织的各类比赛和培训的权利;
(三)有代表燕山大学桥协组队参加桥牌比赛的权利;
(四)有权对燕山大学桥协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燕山大学桥协制定的竞赛规程、规划;
(三)积极参加和支持燕山大学桥协组织的各类桥牌比赛和活动;
(四)根据协会要求交纳会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二)严重违反燕山大学桥协章程及有关规定,给燕山大学桥协造成重大损失;
(三)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燕山大学桥协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第九条 燕山大学桥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2年。
第十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协会负责任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批准
第四章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 燕山大学桥牌协会的活动形式:
(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桥牌运动的开展,宣传、普及群众性桥牌运动,努力提高桥牌技术水平;
(二)组织会员开展桥牌知识讲座和桥牌比赛;
(三)协助校工会开展其他与桥牌有关的各种活动。特殊情况下,校工会也可直接任命协会负责人。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办法
第六章
第十三条 燕山大学桥协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社会赞助;
(三)校工会资助。
第十四条 校桥协的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
第十五条 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燕山大学桥协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校工会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