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方案下发,请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组织本单位职工参保。请各分工会女工工作负责人于6月10日前将自愿参加保险的名单(详见附件)报到工会308室(E-mail:whj@ysu.edu.cn)。
保险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为深入开展“生育关怀—保险保障”行动,提高我市计生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及保障福利水平,秦皇岛市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秦皇岛分公司联合开展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为我市广大计生家庭提供意外伤害保障服务。
(一)保险方案
保证对象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计划生家庭 |
意外身故或伤残 |
45000元 |
60元/年/户 |
意外住院医疗 |
6000元 |
意外门诊医疗 |
3000元 |
(二)保障对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家庭成员出生满二十八日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一个家庭最多参保四人。
保险二: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当前,由于激烈的社会竞争环境,女职工面临职业和家庭带来的双重压力,妇科癌症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危害女性健康的头号杀手。“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省总女职工委员会与保险公司联合为女职工“量身定做”的有利于女职工身心健康、解除后顾之忧的一项险种。
(一)保险方案:
方案1:
保障方案 |
保费 |
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保险金1万 意外身故保险金3000元 只可投保一份 |
20元/人/年 |
方案2:
保障方案 |
保费 |
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保险金2万 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1万元 最多可投保两份 |
50元/人/年 |
(二)参保条件:年龄在18-60周岁,尚未发现患妇科恶性肿瘤的女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参加。
附件1: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登记表
附件2: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报名表
校工会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