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着力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秦皇岛市教科文卫工会、教育局决定评选一批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港城做出了贡献。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6、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获得过校级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校工会将组织评选出3名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上报市相关部门。
3、申报者需填写《秦皇岛市师德标兵申报表》(见附表)。
4、请各单位于6月5日下班前将《秦皇岛市师德标兵申报表》送至校工会308室,电子版发送至30878818@qq.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马老师,8068840。
校工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