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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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分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8作者:

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经学校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对各分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

二、分工会委员会机构设置

1、分工会委员会应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设置。会员人数少于25人的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组建分工会。各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根据本单位会员数确定,会员人数不超过300人的设委员3名,超过300人的可设委员5名,设主席、组织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女工委员。

2、分工会委员会下设工会小组,分工会小组应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设置。分工会委员可交叉兼职或兼任工会小组长。

3、分工会委员会任期3年。

三、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候选人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2、关心单位建设、发展和稳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热爱工会工作。

3、在本职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有奉献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

四、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选举程序

1、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全体会员大会通过。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3、选举结束后,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主持下召开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主席。

4、工会小组长由工会小组推荐产生。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各分工会在2016年3月21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校工会审批。

各分工会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要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精心组织,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附件:燕山大学分工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国教育工会燕山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燕山大学**(单位)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校工会: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做好分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燕山大学**(单位)第*届工会委员会于2016年*月*日在**(单位)第*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由大会全体正式代表选举产生。

本届工会委员会由委员**人组成。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工会小组自下而上提名推荐,在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名单,经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人,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一、燕山大学**(单位)第*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按姓氏笔划为序):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称,现任职务。

二、2016年**月**日召开燕山大学**(单位)第*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会议选举了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之后对委员进行了分工,结果如下:

主 席:姓名

组织委员:姓名

文体委员:姓名

生活委员:姓名

女工委员:姓名

特此报告。

燕山大学***工会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