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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北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6-06-30作者: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着力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培养与选树先进人物和典型,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无私奉献的河北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中近几年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已评为省级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出了贡献。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6、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报名工作,每单位限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校工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选出1名候选人,公示后上报上级部门。

2.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填写《河北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打印1式3份。

3.请各单位于7月2日下班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zzxgh@ys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电话:8068840。

附:推荐表

校工会

2016年6月30日